关于做好2024年“团推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团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为做好2024年“团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已成功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二、“推优”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团员,主动要求进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5.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

6.志愿时长累计满20小时。

7.上课出勤率达到98%。

8.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市、县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学校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迎新工作积极分子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3)在各级(全国、全省、全市)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省、市、区、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5)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6)其它有突出表现与业绩者。

9.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近一年内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上课出勤率低于98%的团员。

(3)近一年内有1门及以上课程考核无故缺考或不及格者。

三、“推优”办法

各团支部不限推优人数,“推优”工作采取分类方法进行。分类“推优”是指在“推优”过程中操行综合表现优秀者占一定比率,二级学院团学骨干和校级团学骨干共占一定比率,分别为50%、25%和25%。

四、“推优”程序

1.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各团支部根据“推优”候选人条件,拟定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名单,召开团员大会,全体团员对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2.支部团员大会要求:

(1)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至少有两名上级团组织干部参加大会,并监督大会过程;(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前,应向团总支组织部报告,由团总支组织部向上级团委报告后,指定团干部到会指导、监督)。

3.团支部大会程序: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向大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

(3)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自我评述,汇报自己近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

(4)参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当场唱票,一人记票,一人唱票,两人监督;

(5)主持人宣布“推优”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按得票数从高到底确定为“推优”候选人(候选人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进入考察环节;

(6)团支部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推优”会议记录表》;

(7)个人填写《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由团支部写出推荐意见后报团总支组织部审核,再由团总支上报团委组织部,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进行逐个审批。审批盖章结束后将确定的名单及《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向各团支部反馈,并报名单给学校党委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9日— 12月13日,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并“推优”;

2.2024年12月16日,各团总支向团委上报“推优”情况;

3.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团委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4.2024年12月26日,团委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审批;

5.2024年12月30日前,团委将确定的“推优”名单报学校党委。

附件:1.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2024年“团推优”会议记录表

2.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2024年确定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

3.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

共青团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