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社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发挥社团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调动各学生社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在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激励广大社团成员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带动全校各类活动蓬勃开展,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开展2025年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社团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彩飞扬,“星”耀校园
二、评选资格
1.具有正式注册的现籍在校社团成员(含艺术团各队伍成员)皆可参加,已获得社团之星称号的学生不再参与评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严于律已,在校期间无处分、无挂科;
3.热爱社团活动,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
三、评选办法
(一)报名与推荐
1.报名时间(提交材料):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提交候选人登记表、2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及生活照、参加活动照片、获得荣誉及相关事迹证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发送至学生社团联合会(艺术团各队伍成员提交材料至艺术团)负责人。各社团(及艺术团各队伍)对照评选资格推荐1-3名参选人,各成员亦可参照评选资格进行自荐。
(二)评选入围
1.通过初步审核选出候选人
参与审核人员:社团联合会成员、艺术团成员
审核形式:材料审核
2.资格审核
(三)决赛评审
1.网络投票环节(占总评成绩35%)。晋级选手在公众号进行网上投票,候选人得票排名纳入决赛总评成绩。
3.评委评审环节(占总评成绩65%)。由评委老师结合候选人的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候选人排名纳入决赛总评成绩。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综合票数及评委评审结果,报学校团委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并于学校官方微信众号展示评选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各社团(艺术团各队伍)推荐参选人需在3月15日前提交推荐表及相关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图片要求清晰、符合技工院校学生形象。
2.各社团、各队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了解、学习和宣传参选人的先进事迹,在社团中营造一种“树立榜样,学习先进”的氛围。
3.活动结束后,学校团委将在全校开展“社团之星”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活动。对评选过程中积极参与配合,表现突出的学生社团在年终考评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附件: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2025年“社团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