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华立技师教〔2024〕29号),经教师申报、二级学院和江门校区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情况

本次共立项10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这些项目聚焦于教育教学的各个关键领域,涵盖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法创新、实践教学强化、课程资源建设课程思政探索等多个方面,旨在探索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教育教学改革路径,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职责

1.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确保项目研究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2.负责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人员组织、项目实施进度把控等工作,定期向所在二级学院江门校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教学单位管理职责

1.二级学院江门校区要加强对本单位立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研究,协助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在项目研究中期和结题阶段,配合学校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启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启动项目计划

)中期检查:学校将在20257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等措施。

)项目结题: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期满前45向学校提交结题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予以结题,对于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予以表彰和推广。

、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江门校区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研究内容、进度或项目组成员等,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附件: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