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江门校区:

为了切实稳定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现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校内教学任务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我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填写《开课计划审批表》,审批表由各系主任制定,教学副主任汇总,部门负责人审核,教务处、教学校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于5月1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教务处。

二、根据开课计划审批表,制定开课计划表。按照《专业开课计划表》认真填写,经教学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教务处。并在5月20日前完成《教材选购表》。

三、各二级学院完成本学院所有班级的《教学任务安排表》,《教学任务安排表》经教学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6月10日前上交电子版到教务处审核后,由各开课学院安排任课老师。

四、各二级学院根据开课计划安排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充分平衡师资力量及教学资源,合理安排。重点突出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五、安排教学任务时各二级学院不能擅自安排其它学院的老师(行政及董事会下属公司兼课人员按人事处下发的归属进行安排),如需要其它学院支持的,由教务处统筹,学院之间相互协商安排。公共课程任务由归属学院与公共课负责人一起安排。

六、每位教师所教新课程(是指该教师未曾教过的课程)原则上不超过1门;每位专职教师所教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教学工作经验不满一年的新教师所教课程不超过2门。

七、江门校区参照本方案另行安排。

本文件附件不下发,各二级学院按《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指南》提供的表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