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粤教助〔2020〕6号)和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新生录取及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核实材料、学管主任复核材料、学生处初审材料、学校审核等流程,现将我校初审符合免学费补助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东三教学楼一楼公示栏),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初审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享有免学费补助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资助资金发放具体时间以省财政拨款下达到学校的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3日
来访时间:8:20-11:50,13:50-17:30
办公地点:东三教学楼104学生处办公室
联 系 人:吴贤、陈园园、余秋芳、庞雪琼
联系电话:020-82907093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月25日
更新时间:10-25
020-82903341